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5-12-29 16:27:00 来源:

  学院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是由十世班禅大师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提倡,1987年9月1日在北京西黄寺创立的培养爱国爱教藏传佛教高素质僧才的藏传佛教最高学府,是藏传佛教新学衔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和“拓然巴”高级学衔的唯一授予单位。学院从2014年开始扩大高级学衔班招生规模,学制3年。学习内容主要为佛学、公共知识和文化。佛学课经师均为藏传佛教中佛学造诣深厚,讲、辩、著成果和经验丰富并有声望者。公共课和基础课老师为各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学校地处祖国首都北京西黄寺内。

  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是继承和借鉴藏传佛教各教派传统学位晋升制度的历史经验,吸收现代教育方法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适用于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学衔制度。主要招收在寺庙修习过五部大论的学僧。

  招生计划与名额: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2016年我院计划招收第十四届高级学衔班39人,其中格鲁派13人,觉囊派13人和噶举派13人,学制三年。计划在西藏招收8人,四川招收14人,青海招收13人,甘肃招收3人,云南招收1人。

  1、格鲁派计划在西藏招收4人,四川招收3人,青海招收3人,甘肃招收3人。

  2、觉囊派计划在四川招收7人,青海招收6人。

  3、噶举派计划在西藏招收4人,四川招收4人,青海招收4人,云南招收1人。

  各省(区)招生名额我院将根据考试实际情况作适当

 教派/省区 格鲁派  噶举派  觉囊派  合计 
 西藏  4  4    8
 四川  3  4  14
 青海  3  4 6  13
 甘肃  3      3
 云南    1    1
 共计  13人  13人  13人  39人

  报考条件:

  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反对分裂;宗教上信仰坚定,戒律清净,佛学理论基础扎实;有一定的写作水平,身体健康的藏传佛教僧人。考僧年龄应在30岁以上。

  报名组织:

  一是自愿申请报名,二是由地方有关部门推荐报名。根据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僧人,参加高级佛学院组织的招生考试。

  时间与要求:

  5月1日前各地有关部门将考僧名单汇总给高级佛学院,并届时组织考僧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僧需持有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统战或宗教部门的核准手续、各自寺庙的推荐信、居民身份证和教职人员证书(活佛证)以及三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考试范围和方法:

  考试内容为佛学、政治和文化三个科目。

  1.考试范围:佛学考试范围为《释量论》、《般若论》、《中观论》全论,以及《俱舍论》上集和《戒律论》基础;政治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化考试范围为藏文文法和写作。

  2.考试方式:佛学考试以辩经(讲经)方式进行。释量、般若、中观三论由辩经人员提问,和考僧进行每论一辩,再由考僧在释量、般若、中观三论中抽取一个辩题,在考僧内部对辩一次;《俱舍论》和《戒律论》由考僧在学院题库中抽取辩题,在考僧内部对辩。政治考试方式为开卷,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

  录取方式:

  由高级佛学院根据考僧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1、第一考场:设在青海省玉树州佛教学校,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考僧报到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日至4日。

  2、第二考场:设在四川省阿坝县各莫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觉囊派。考僧报到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日至4日。

  3、第三考场:设在西藏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考僧报到时间为:2016年6月9日、10日;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4日。

  4、第四考场:设在甘肃省拉卜楞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考僧报到时间为:2016年6月9日、10日;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4日。

  有关说明:

  1、凡参加招生考试的考僧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招生录取后,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食宿由学院提供,每年放暑假一次,不放寒假。每年可按有关规定报销一次暑假往返交通费。

  教学内容:

  1、学制三年,在高级佛学院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个月。专业课教学内容为《中观论》下集、《俱舍论》下集和《戒律论》。

  2、公共课主要内容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历史、国际知识等。基础课主要内容为:汉语文、电脑、论文写作和藏文文法等。

  3、学院每年将给符合规定、成绩优异的学员发放最低2000元的奖学金。

  学衔授予说明:

  高级学衔“拓然巴”授予条件为高级学衔班毕业学员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查、学衔辩经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

  毕业学员实施末位淘汰制,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不合格或末位者,不得参加学衔考试。淘汰学员,可申请参加下一届同教派高级学衔考试,争取“拓然巴”高级学衔。

  联系人:

  青海玉树和西藏拉萨考场:

  环多加13811410556 仁增加措18910313328

  四川阿坝和甘肃夏河考场:

  桑杰肖18910877508 久美智华18910877509

  北 京:叶健18910877505

  学院联系电话:(010)58334617,58334670

  传 真:(010)58350922

  网址:http://zyxgjfxy.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120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