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8-05-18 16:50:00 来源: 研究室

5月17日至18日,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召开。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和副主任演觉分别主持开幕会及闭幕会,28位指导委员会委员及中央统战部、中国佛教协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来自西藏及四省藏区有关部门和藏语系佛学院的有关领导以及高级学衔评定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

开幕会前,指导委员会召开了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王长鱼作的四届一次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并决定召开四届一次会议。

开幕会上,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刘威宣读了中国佛协关于藏传佛教第四届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换届的决定,并向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学衔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做好藏传佛教学衔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培养合格人才,积极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会议审议通过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珠康·土登克珠所作的《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系统回顾了五年来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认为委员会工作更加规范,三级学衔教育初具规模,学衔授予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院级交流活动形成常态,学衔统编教材取得阶段性成果。《报告》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学衔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学衔工作的基本原则,密切团结合作是做好学衔工作的重要基础。《报告》提出,在今后的五年,要大力支持学衔工作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统筹突进三级学衔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指导委员会自身建设。

指导委员会主任嘉木样在讲话中指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我国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初具规模,正在开创新局面。指导委员会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建立藏传佛教新学衔制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为藏传佛教的健康传承多做贡献;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及五省区佛教院校肩负着三级学衔制度建立、藏传佛教爱国爱教人才培养重任,要牢牢把握办学育人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学习效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义阐释工作力度,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会议听取了高级佛学院副院长南拉扎西所作的关于三级学衔教材编写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指导委员会和各藏语系佛学院要在扎实推进学衔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学衔统编教材建设,为全面提高学衔工作质量、为藏传佛教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闭幕会上,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仁青安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顺利完成了指导委员会换届及新的指导委员会成立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对学衔工作的指示精神,审议通过了指导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三级学衔教材建设专题汇报。他指出,要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依法管理。他强调,要深入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在今后工作中以此为起点向更高目标迈进,对已经开展的工作要进行经验总结,对今后工作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巩固好学衔制度建设成果,在提高学衔教育质量、经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为不断提高学衔工作水平,推进三级学衔体系建设献计出力。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演觉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相关要求。